世間可憐的人委實太多,絕大部分的,除了學習、成長、結婚、養育下一代乃至終老,所謂「完成了人生應有的責任」,也就是除了上述的本能任務之外,什麼意義都沒有,到頭來一生枉過。
死後或許真是什麼都沒有?有宗教信仰的可能會設想到天堂或地獄去?但客觀的細思,亦有可能再輪迴到人間,若然法爾存在的,不可以主觀憑空推斷的說絕對沒可能!
無論下了什麼思考上的判斷,總有一些人覺得自己活上一段日子,生、老、病、死不能完全滿足他們對於生命的尋求,於是他們把握自己因緣條件的機會,試圖去探索生命中更深層的意義。
信奉神教與尋找佛法二者的人,在道的面向,基本上是兩類完全不同也並不是相反的,他們內心初發的點可能都是出於對現實生命各種問題的疑惑,但頭腦所抉擇的道路就明顯的各異。前者適合一類跟隨並獲得倚靠大眾的力量,那「神」就在他們信眾的心中。後者卻必須要自己去努力深耕研習,屬於這一類的人,通常都擁有獨自思考和行事之性格,當然,有許多非神論教的信徒也同樣以跟隨他人的行為為依。
以約束性來說,信奉神教的人依「神」的賦予作行為的準則,並依團體的核心價值去實行。實踐「法」的人,普遍以因果的律而自我約束行為。信奉神教的,把一切都交給他們的「神」,只要信而不言想太多。真正「法」的實踐,可真無時無刻不需要留意照顧著自己的意念,他們不會只規劃自己必須遵從某一個宗教團體教條或師父的訓導,他們能從十方的教法,拿捏出自己應該學習的正確方向,任憑正正反正,沒有不能利用作為自己資糧的價值。
從眼看及耳聞等外來資訊,怎樣把它們一一轉變成自心能夠隨意運用的資糧?那就是要經過兩重移轉換和三個階段。閱讀得來的文字(或聆聽得來的語言資訊),它們本身只不過是黑白的字體而己,第一個階段是要清楚明白當中的意義,所以,我經常把複雜宂長的文章摘編成扼要的表格形式,方便記憶(數十年的學習經驗得知,表格形式的文字最容易記憶) 。 文言及理解兩者的隔膜,在於寫作或講述一方的對於道理的真實體驗,其表達的方式是否與接受者互相契合。在接受者的一邊,於慣性抗拒排斥不同意見解之餘,是否能覺知並接受對方所表達的又是另一個的問題。第二個階段就是把文言的內容記憶純熟,那反複記憶的當下,也就更將了解築固。第三個是最關鍵的階段,怎樣把文字的概念轉換成能實踐的觀念?一切閱讀並且明白後的忘失,絕大多數與這個階段的斷裂有關,即如果能把文言的概念成功地轉換成能實踐的觀念,能從日常實踐經驗中,很自然地去檢討先前曾經明白的文言概念,那麼就大大減少了遺忘的機會。
具體來說,例如十二因緣,視覺「觸」的生起是緣於自身體的眼神經系統的能觀和外在所觀的物,眼根與外境二者產生「眼識」,而眼根、外境及眼識三和合生起了「觸」,所以眼、耳、鼻、舌、身、意六觸所入,皆是假根境識而生、缺一不可,因緣所至而並無實質實存之不變。於是乎,在熟習文字之後,必須把那些紙上談的概念,轉變成為實際的功能,在日常生活中的眼觸乃至六觸入處,把相關的文字換成真正自己當下對境的三者(根、境、識和合) 生「眼觸」(乃至六觸) ,必須要自己明晰地感覺到那個轉換的過程!而最後一步,是當實踐極度純熟之後,在整個行為的準備起動以至完結,都把先前所學的文言概念,全數無餘地埋藏在意識之下,即在行動之時,不再憶起文字了。
這三個實踐修行的階段,以最後一個至令人感覺困難,原因第一是學者通常都輕視淺易的文字而愛慕深奧的道理,於是對於前者不屑一顧,每每忽略了實踐的可貴;但對於奧義之理,反而捉錯神髓地鑽研它的文字意義。第二,從文字轉換至實踐,當中需經過細密的思惟,而細思不同於背誦或熟習文字,要伴隨主動的考察力及通達無執的條件才能生起,所以,許多聞法數十年之輩,一生終其老,蒼蒼白髮,仍舊把大部分所見所聞所知的法理,堆積在能真正實踐的對岸!糟蹋芳草,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