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寫過先父曾於二戰後五零至七十年代任職香港警察,兼且厭棄貪污以至工作上經常陷於十分困難的情況。還記得先父在休假日子,很多假日的時候都會帶我到位於九龍界限街的警察足球場(現在警察會所) 觀賞甲組球賽,每次遇到當時一位名叫鍾漢的高級警司,他總是笑容滿面的從口袋中掏出紅封包給我,紅包內都會是十元的紙幣,以當時普通500平方呎的樓宇值一萬元以下,而一毫錢可買一個麵包來算,十元的價值應不少於今天的壹千元!但看臉色,先父每一次看見我用手接過他朋友的紅封包,總有說不出的難為表情?從先父日常的閒談中,得知該位與他相當熟悉的鍾警司,曾細勸過先父:「凡事認真成苦海…」,他自認是信佛的人,後來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那位昔日的鍾漢警司,赫然見報,亦成為廉署追輯的名單,此後相信偷渡去了外地,不見蹤影了。
佛家說 “無我” ,卻不可亂用,上述的鍾警司自稱跟隨佛陀的足印,卻錯將一己的 “毋須認真” 放諸不正確的勾當上,這個把 “無我” 的「沒有真實性」施於貪婪及以權謀私之上而謂之「不要認真對待」,簡直本末倒置,是非不分,還在朋友面對以佛家三寶弟子圓說,自欺欺人,對完全不懂佛法的聽者來說,直是最反面的教材。
原始佛教,佛陀親說 “無我” ,佛法經歷兩千多年,直至如今,尤其是中國的出家人們,口口聲聲都說 “空” 和 “佛性” ,但細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內部的鬥權與貴不多說,如爭相興骨灰龕以謀巨利、藉建佛像令遊人絡繹不絕,為死的人作法事等等數之不盡,無非財路一條,除了不食葷肉之外(吃與否其實對整個修行並無多大分別與啟發性,佛陀時代都沒有那樣的教戒,只有不殺戒),直是為專死去的人服務的宗教,生存的人想在他們之中領畧到正面身教,卻是寥寥之數,他們有哪一方面能被外間人認為是言行一致,再仔細研究,原來佛法發展到後期,尤其是去到華廈區域,與本地的道家及傳統神祇融合,經己逐漸還原古印度的 “有我” 了,不過換了一套沒有所謂靈魂的偽裝外衣罷了!
還是基督耶教來得切底,直說有 “靈魂” !每個人都「有」靈魂肯定比較接近一般人的想法,反而「沒有」相當於靈魂的東西就很難去說服普羅大眾,這也是為什麼耶教的信眾們,數量蒸蒸日上,而不再實際的行 “無我” ,卻以山門滾滾作招徠的北傳中國佛教,其勢則江河日下的衰落,那其實是食著老招牌本的,墨守成規不思正途進取的自甘墮落。另外,普通人在人生目標及日常生活方面,如是的實踐我「有」靈魂,跟本毋須改變什麼;相反地,要稍為了解 “無我” 的道理,需先由 “緣生” 入手,要老師的指導、經法的通達、乃至長時間的思考,都市忙人,哪裡來的閒情啊?還是說了算!
平常人並不習慣說「無我」,但如果教說他們肉身的背後有一個看不見、觸摸不到的靈魂支撐著,除非他們立硬斷言認為人死如燈滅,大多不會十分抗拒這個觀念,看看每逢年時節日車公廟、大仙祠等的擠擁盛況,大概不難理解,至於那個主宰著肉身的所謂靈魂,究竟是不是操控在好像上帝一般的外勢力?又是另一個問題。不過,無論腦海中思考著的那個好像,或認為必定是有的靈魂(或任何不以靈魂為名但支撐著肉身的東西) ,當人生的喜怒哀樂,理所必然地認為它實在是一直倍伴在心中,所以,在橫向的生命中,選擇把生命交給上帝的基督徒,除了他們主內兄弟姐妹教團無可質疑的封閉教條及排斥一切外來宗教問題,在人生暫時擁有的所有欣喜事中,都被認定為是上帝的賜予;在苦痛中亦懷著歸向主的路途,無論外間的非基督徒用什麼眼光去看待,他們的生趣都似乎找到著落點和歸宿。這個是因為基督徒都以為他們每一個都有靈魂,而且把靈魂交託他們的上帝,那麼他們的生命路途就有所依傍。
在縱向的認識,如果以自力來思惟實踐對應生命中的苦,企圖單憑自我的能力,去解救生命中的苦,那腦海中又常恒設想有一個支持著肉身的我(靈魂) ,對實踐自我拯救的過程中,一定會遭遇到困難重重,譬喻受苦的肉體,必然牽涉到那假想常伴著靈魂的情緒,而沒有一個如基督教徒那般的把所有交付給上帝,於是在自救己之苦的實際行動中都會受到嚴重打擊,看看一般沒有深入研究「緣生、無我、苦」的所謂佛教徒,尤其大多數上了年紀的一輩,不是常拿著唸珠口中不斷唸著佛號嗎,先莫說長遠的心態如何?現實心中的道理,與把一切交予上帝的基督徒無不是一樣。
最悲慘就是那些沒有任何信仰的,或者是神佛耶道不分的人們,前者碰上苦,無論是身體或精神上的,一概沒有任何出路地要獨自承擔,那 “沒有任何出路” ,即既要承擔著苦,但又不能從自力或他力中找到慰藉、分擔或解救方法,以數十年的觀察體驗,有很多屬於這個類別的人,無論一生如何的豁達樂觀,當中一旦自己或身邊的人碰到重大危厄困難,或遇上嚴重病苦,情緒就完全變得悲觀而崩潰失常。後者總是盼望著「神靈」的庇蔭,但他們根本欠缺了追尋人生意義的衝動,只求趨吉避凶,於是一生中不斷隨浪逐地到各式各樣的廟宇去參拜祈福,起掛卜命看相風水,關心的只要求家宅平安福樂,管他神祇何物?更莫說大道理!在香港本土,這類人等所佔的人口比例不少,原因簡單,厭苦愛樂本是人性,然而,企圖以付出最便宜的手段去冀望獲得最有效用的報酬,以這樣奉行多求「神靈」保祐,當中必有一單成事的設想,而實際上,此等行為是蘊含著對生命過程的無助與恐懼,這些深層的負面情緒,由始而終並沒有被釋放,反而因為他們的無知行為而潤澤增強了喪失積極的正氣。
選擇求神問卜增福延壽等事的一般普羅大眾,或許是諸多最愚蠢的方法之一,亦是最多急於所求的人受騙的場所。縱橫觀察,除非有毅力恒心兼且時間許可,又有窮究人生意義的堅強意志,還有那股無疑信任憑一己之能力,可以與苦厄拼搏至終解救自己的情操,時刻包括在睡夢中,皆有意識地專注覺察著自己的精神狀態,才可立心選擇以真正的佛法作為生命的嚮導。如恐怕因緣未具或沒有上述的能耐,把生命全付託給正當的基督教信仰(泛指新舊教) ,在人生旅途當中,仍可有一途可遁,對於解決生命中所不能避免的苦,當下的抒難,在很多條件下,比自力的解救還來得顯著而快捷。自從2005年從紐約回港,在居住的區域結識了七八戶基督新教徒的鄰居,在交往中,他們的確為自己的信仰作出十分良好的「身教」,令我充分感受到宗教對他們每位帶來的喜悅、正直、道德、禮貌、真誠和滿足。所以,我常鼓勵別人選擇信基督教,包括我的兒子(媳婦已是基督徒)。但真正要窮生死的底蘊麼?那怕此路不通了!
事實上,所有現實的信仰,雖然意識形態可能很不一樣,但信仰只不過是方法手段,不是目的,目的重點是為了渡越生命中的苦難,這才是信仰的真正意義;手段個別不同,但渡越生命中苦難的目的,卻是無異的殊途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