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41) 世間一切事物,你會執他們是「緣起」?還是「虛有」?還是「實有」?還是「空」?可以選一個或兩個答案,如果你要選三個或全選四個,要提出理由。[理論:極度思考] 20210403

上述是本次的問題。

 首先解釋兩個佛法名詞,什麼是「假號法」和「俗數法」?兩者的意義相同。

 **俗數法」就是「假號法」,兩者均以「緣起法」解說。《大寶積經》說:「法界者不可顯示,但名但;但是俗數;但有言說;但施設,應如是觀。」依此,「俗數」即「俗名」即「假施設(paññatti, prajñapti),也就是「世俗的安立;世俗的名義」。《光讚般若》〈行空品第三〉說:「所號菩薩,所謂佛者,亦假號耳。」異譯本《放光般若》〈假號品第三〉作:「菩薩者但字耳,佛亦字耳。」相當的《大般若經》〈第二分觀照品第三〉則作:「此但有名謂為菩薩,此但有名謂之為空,……何以故?但假立客名分別於法,而起分別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從這三個譯本的比對,「假號」即「但字」即「但有名謂」,也就是「假立客名」,意思同「施設」、「世俗的名義」、「俗數。本經可能是「『緣起』即『』即『』」說的濫觴(比喻事物的起源、發端。波及;影響。origin; originate.)

http://agama.buddhason.org/AA/AA329.htm

 「假號法」和「俗數法」的意義即「緣起法」。前者出現於《增壹阿含377[佛光本329/6](六重品) 》;後者出現於《雜阿含335[正聞本456/佛光本313](入處相應/六入處誦/修多羅) 》。節錄原文如下:

增壹阿含377[佛光本329/6](六重品)(莊春江標點)

……彼云何{}[]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只有)假號法**、因緣法

  云何假號、因緣?所謂:是有,則有(「當這個存在了,則有那個;以這個的生起,則那個生起;當這個不存在了,則沒有那個;以這個的滅,則那個被滅」);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如是,苦陰成此因緣。無是,則無;此滅,則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痛滅,痛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死滅,死滅則愁、憂、苦、惱皆悉滅盡,除假號之法;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滅時,則滅,亦不知滅處,除其假號之法。彼假號法者,此起,則起;此滅,則滅,此六入亦無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無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無,因緣而有

  此亦假號要前有對,然後乃有,猶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復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

  此六情起病,亦復如是,皆由緣會於中起病,此六入起時,則起,亦不見來;滅時,則滅,亦不見滅,除其假號之法,因由父母合會而有。」……

 

雜阿含335[正聞本456/佛光本313](入處相應/六入處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云何為第一義空經?**

  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

  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http://agama.buddhason.org/AA/AA329.htm

以下是[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對《增壹阿含377經》的註解,內容有些用白話文解釋的資料,很值得參考。

 [註解]

 第一最空法:空的究竟真理。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眼生起的時候,就只是(因緣和合而)生起,並不是從別的地方過來;眼滅去的時候,就只是(因緣和合而)滅去,並不是到別的地方去了。

 除假號法、因緣法:只有假名只有世間因緣和合的現象。「假號法」指假名、世俗上的名稱,在《雜阿含經》譯為「俗數法」。……

 [讀經拾得]

·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只有)假號法、因緣法

視網膜、光線等條件都具足,我們才有視覺、才能看到東西;當條件不具足時,例如沒有光線,自然就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為簡化討論,姑且不將沒有光線時看到一片漆黑的情況稱為有視覺。)

那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時,視覺跑去哪兒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單純就是因為條件具足,視覺就滅去了

同理,有視覺、看得到東西時,視覺也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單純就是因為條件具足,視覺就生起了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

經文

相關的例子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

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

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

視覺滅去時沒有跑去哪邊。

假號法、因緣法

只有一個假名叫做「視覺」;「視覺」只是一個名稱,

用來描述條件具足而看到東西,並有一個永恆不變

實體稱作「視覺」而跑過來、跑過去。

(「眼」通常指「眼根」,不過在六入處相關的進階經文中,有時也會把眼所緣生的身心運作用「眼」一言以蔽之。以上為了方便理解,以視覺作為相關的例子來說明,但若要以「眼根」說明也可。)

·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皆是持續變化的在物質層面,從小到大的細胞組織持續地老死汰換,身體中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東西;在精神層面更是如此,小時候和長大後的思想會有很大的差別,甚至每一剎那的念頭都在變化。身、心都是因緣而生,自然也會因緣而滅

在因緣的分析下可發現沒有真正主宰的「我」,「我」的概念只是粗略、暫時的世俗現象,遑論連生病時都會受到影響的六根感官,更不會實存有「我」。以「眼」為例,一堆相續的身心作用形成視覺的緣起,「眼」及視覺都不是固定的,只是世俗上將之視為一個單位。

大多人初步理解「空」時,是以漸進推理式的理解,例如推論有因緣生滅,因為會滅去所以是空。而本經則直指空的真理是「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不必等到因緣滅了才空,當下就是空、每一剎那生滅的五陰都無我。打個比方,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主角尼歐(Neo)發覺其世界是由電腦程式碼構成的,那個世界雖然感官上覺得實在,卻是由電腦程式碼的因緣所建構而當下即空,並非世界敗壞後才是由電腦程式碼建構、才是空。

也因此,佛教修行的究竟並不是要體驗空,而是證知所有的體驗都是空。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agama1/37.html

 

屬於空宗系統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簡稱為《金剛經》) ,有一些對於不可執取法的內容,有能耐的可以畧讀一下列三段,也可通解我寫在後的白話畧註。

句子模式:

(1)    世尊,如來、應、正等覺所證、所說、所思惟法皆不可取(內心執著)不可宣說(名言等於

佛所證)(完全實有)非非(亦並一切皆)(問題3)

(2) 諸佛法、諸佛法者,如來說為諸佛法(如此名言般的實有實法)是故如來說名諸佛法(如來直接修無相觀所體驗親證之法)諸佛法(問題3)

(3) 如來說最勝波羅蜜多即非波羅蜜多(是如來所親證,並一般人所說的波羅蜜多,一般人所說的不徹底[因當時外道亦說波羅蜜多],或實有)是故如來說名最勝波羅蜜多(是成佛的才能完全體驗的)(問題7)

(4) 一切法者,如來說一切法(一解並非世俗人所說的一切法二解並非世俗人所執著說的有一件東西叫真如真如並是一件東西,世人又真如是永恒無所不在)是故如來說名一切法(此名言是假立名稱的真如)一切法(一切法實體)(問題13)

(5) 善法、善法者,如來一切說為(求世間果之法,或漏法、漏法也。)是故如來說名善法、善法(是求菩提之善法,或無漏法、順無漏法也)(問題20)

摘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淺釋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纂釋 羅時憲纂釋

須菩提言 :如我解佛所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

菩提即是覺,覺有,有滅,有滅即非有;覺無,無滅,無滅即非無。如是覺生非生、覺滅非滅、覺一乘非一乘、覺三乘非三乘,是故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有定法,眾生便執著菩提是有,取有,四相亦跟著生起。若云菩提是無,眾生便取著無,四相亦跟著生起。,執大執小,都是依,所以菩提是無定,不可、不可、不可,故云「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有定法又是什麼呢?就是無為法。若有定法,定於惡,著惡;定於善,著善;定於有,執有;定於無,著無;定於小乘,執小乘;定於大乘,執大乘。無定,則無執,故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菩提只是一個假名,如來說種種法逗眾生種種機,對業障重的眾生教以念佛觀,對散亂的眾生教以數息觀,多欲的眾生教以不淨觀,愚痴的眾生教以因緣觀,瞋恚眾生教以慈悲觀,是故如來無有定法可說。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佛以一音說法,小乘人聽到的是小乘法,大乘人聽到的是大乘法,所以佛初轉法輪時,五比丘證阿羅漢果──是小乘法;八萬諸天證無生法忍──是大乘法。

聖一老和尚法寶研究學會編制(www.shengyimaster.org

金剛經 第七品 無得無說分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第七分 得無所得,說無所說

須菩提,你怎麼想呢?如來真地得到了無上正等正覺的果位嗎?如來真地有法可說嗎?

須菩提尊者回答:按照我理解佛陀所說的法義,並有一個確定的法叫做無上正等正覺;也有確定的法義,如來可以宣說。為什麼呢?因為如來所開示的法義,都應當執著,也法準確地描述它們既是實有的法,也是虛無的法道理何在呢?因為一切解脫的賢者和聖人們,只是因為對於無為法證入的深淺不同,而顯現出了表像差別而已。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超然法師) https://zhuanlan.zhihu.com/p/20281339

白話畧註:

「法」根本是無可說出來的,一旦說出來就不是「法」的原貌,但人間佛陀只能用言語去傳揚,所以,「法」是從無可說中說出來,我們首先要了解這一點才能好好學習。為什麼經(《金剛經》) 中一時說 非法(非完全實有)”, 一時又說 非非法(亦並非一切皆空[沒有])”呢?原因是世人一向不是執實有 就是執 沒有 執著實在的或一切皆空 除此並無第三樣的心理狀況!是嗎?再說明一些就是除了 沒有 之外,並無 亦有亦無 亦不是有亦不是無 有與無二者都是 等等的概念。佛法的中道是叫大家不執實在有 實在無二邊,所以不應「執」 實有 的「法」(緣起),也不應「執」實無 的「法」(緣起) 在這裡,我們禪修的實踐,當已經稍為學習過「緣起」的大綱之後,把重點移到我們為什麼常「執」「實有」或「實無」的層面上思考,進而知道應該「不執」二邊!即知道「緣起」而不要執著「緣起」為「實有」的「法」(「知道」也只是知道而己,並不代表能做到)!這是《金剛經》用文字來說出不可言詮內容的重點。

有一個很值得再三思考的問題,我們於六觸入處的第一個印象,必然是「偏計所執」的“實有”或“實無”(你不可能擺脫歷劫以來的串習性) !經過學習佛學及禪修,知道有「緣起」那一回事,於是第二念可能想到事物的生滅皆因「緣起」,但在思路過程中,你一直還是用著「偏計所執」的“實有”或“實無”為基礎去建立自己內心所認為經己是「緣起」的「依他起性」,由「偏計所執」為主要見地所堆砌成自以為的「依他起性」,二者糾纏不清,實在由始至終還習慣性地依戀,並且逗留在「偏計所執」的薰陶之中,你和我都一樣。

 

另外,把那「不執」二邊擴展到例如「善」與「惡」的領域,由於世間的「善」是有漏雜染性質,即某人某時某地所認為的「善」,行於另外的人、時、地,則可能為「惡」;而且行善者所抱的仍是不完全清淨的心,所以,「梗執」所認為是「善」的事情,其根本立場經已是錯!因為世間的「善」與「惡」只是相對的一時存在。當世間有漏「善」() 被加上「執著」的心態,任憑怎樣玩弄那外觀的表達,亦都為偏計所執,陷入於所有善()的繫縛當中。下一次當你行「善」時,當學習瀟灑地不執為「實」(「學習」亦並非說能做到)不執為「實」並不是沒有世間的「善」,這點希望大家明白。

就算沒有閒情去細讀及詳思以上經文及理論,這裡有一個簡單的總結,世間事如鏡花水月,智者知其緣起不執為實,這是心理事實。那麼對於執著夢幻泡影的心理,那份執著之心,正如執善惡等相對的事,是否又以之為實呢?學佛是須要用思考力的!能仔([])細思考的修習者,就算錯了,也在正確的道路上;相反,不經思考而謹想獲得成果的,不如睡覺去好。

寫到這裡,要兜一個大彎回到起初的點去思考了,以下的三段文字,叫你不要走出自己的能力範圍,你我都一起共勉: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做不到對什麼都不執著,但是我們可以執著。「不是連善法也不能執著嗎?」這也是一種方法,這叫以妄治妄,以毒攻毒若是你做執著,那就先執著,然後去對治惡;先執著修行,然後去對治煩惱習氣。雖然這也是妄想,但剛開始時是可以有的。 

有的人認為:所謂不執著,就是什麼都不能做。這是錯誤的!這本身就是執著,執著「不執著」了當最後真正執著時,是自然就沒有執著了,這個時候真正回歸當初了,在那個狀態當中,本來就不執著,本來就沒有妄想。猶如晴朗的天空本身是沒有雲彩的,雲彩是突然起來的。你特意妄想,這本身就是妄想;你說不能執著,這本身就是執著打妄想、執著,這是通過修行最後要達到的境界

我們說坐火箭可以到太空,現在你是在坐火箭,但是還沒有到太空。當你到了太空時,就是另外一種境界、另外一個世界了。既然你現在還在地球上,還說到太空的境界。所以,你不能現在就說「不能打妄想」「不能執著」「一切都要放下」。你能做到嗎?不可能不打妄想,不可能不執著。怎麼辦?你可以打妄想,但是要打的妄想、打修法的妄想,特別執著法,特別執著修行,要戀戀不捨,不能有滿足這樣「執著」下去,最後才能達到「執著」的境界

達真堪布:不要執著「不執著」 https://bestzen.pixnet.net/blog/post/600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