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世間一切事物,你會執他們是「緣起」?還是「虛有」?還是「實有」?還是「空」?可以選一個或兩個答案,如果你要選三個或全選四個,要提出理由。[理論:極度思考] ★ 20210403
上述是本次的問題。
http://agama.buddhason.org/AA/AA329.htm
增壹阿含37品7經[佛光本329經/6法](六重品)(莊春江標點)
……「彼云何{為}名[為]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只有)假號法**、因緣法。
云何假號、因緣?所謂:是有,則有(「當這個存在了,則有那個;以這個的生起,則那個生起;當這個不存在了,則沒有那個;以這個的滅,則那個被滅」);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觸),更樂緣痛(受),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如是,苦陰成此因緣。無是,則無;此滅,則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痛滅,痛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死滅,死滅則愁、憂、苦、惱皆悉滅盡,除假號之法;耳、鼻、舌、身、意法亦復如是,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滅時,則滅,亦不知滅處,除其假號之法。彼假號法者,此起,則起;此滅,則滅,此六入亦無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無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無,因緣而有。
此亦假號:要前有對,然後乃有,猶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復有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
此六情起病,亦復如是,皆由緣會於中起病,此六入起時,則起,亦不見來;滅時,則滅,亦不見滅,除其假號之法,因由父母合會而有。」……
雜阿含335經[正聞本456經/佛光本313經](入處相應/六入處誦/修多羅)(莊春江標點)
……云何為第一義空經?**
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
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http://agama.buddhason.org/AA/AA329.htm
以下是[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對《增壹阿含37品7經》的註解,內容有些用白話文解釋的資料,很值得參考。
① 第一最空法:空的究竟真理。
②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眼生起的時候,就只是(因緣和合而)生起,並不是從別的地方過來;眼滅去的時候,就只是(因緣和合而)滅去,並不是到別的地方去了。
③ 除假號法、因緣法:只有假名、只有世間因緣和合的現象。「假號法」指假名、世俗上的名稱,在《雜阿含經》譯為「俗數法」。……
[讀經拾得]
·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只有)假號法、因緣法
視網膜、光線等條件都具足,我們才有視覺、才能看到東西;當條件不具足時,例如沒有光線,自然就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為簡化討論,姑且不將沒有光線時看到一片漆黑的情況稱為有視覺。)
那沒有視覺、看不到東西時,視覺跑去哪兒了?視覺沒有跑去哪邊,單純就是因為條件不具足,視覺就滅去了。
同理,有視覺、看得到東西時,視覺也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單純就是因為條件具足,視覺就生起了。
這個道理,在本經中描述為:
經文 |
相關的例子 |
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 |
視覺生起時不是從哪個地方跑過來。 |
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 |
視覺滅去時沒有跑去哪邊。 |
除假號法、因緣法 |
只有一個假名叫做「視覺」;「視覺」只是一個名稱, 用來描述條件具足而看到東西,並沒有一個永恆不變 的實體稱作「視覺」而跑過來、跑過去。 |
(「眼」通常指「眼根」,不過在六入處相關的進階經文中,有時也會把眼所緣生的身心運作用「眼」一言以蔽之。以上為了方便理解,以視覺作為相關的例子來說明,但若要以「眼根」說明也可。)
·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身、心皆是持續變化的。在物質層面,從小到大的細胞組織持續地老死汰換,身體中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東西;在精神層面更是如此,小時候和長大後的思想會有很大的差別,甚至每一剎那的念頭都在變化。身、心都是因緣而生,自然也會因緣而滅。
在因緣的分析下可發現沒有真正主宰的「我」,「我」的概念只是粗略、暫時的世俗現象,遑論連生病時都會受到影響的六根感官,更不會實存有「我」。以「眼」為例,一堆相續的身心作用形成視覺的緣起,「眼」及視覺都不是固定的,只是世俗上將之視為一個單位。
大多人初步理解「空」時,是以漸進推理式的理解,例如推論有因緣生滅,因為會滅去所以是空。而本經則直指空的真理是「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不必等到因緣滅了才空,當下就是空、每一剎那生滅的五陰都無我。打個比方,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主角尼歐(Neo)發覺其世界是由電腦程式碼構成的,那個世界雖然感官上覺得實在,卻是由電腦程式碼的因緣所建構而當下即空,並非世界敗壞後才是由電腦程式碼建構、才是空。
也因此,佛教修行的究竟並不是要體驗空,而是證知所有的體驗都是空。
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http://buddhaspace.org/agama1/37.html
屬於空宗系統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簡稱為《金剛經》) ,有一些對於不可執取法的內容,有能耐的可以畧讀一下列三段,也可通解我寫在後的白話畧註。
句子模式:
(1) 世尊,如來、應、正等覺所證、所說、所思惟法皆不可取(內心不能執著),不可宣說(名言不等於
佛所證),非法(非完全實有),非非法(亦並非一切皆空)。(問題3)
(2) 諸佛法、諸佛法者,如來說為非諸佛法(並非如此名言般的實有實法),是故如來說名諸佛法(如來直接修無相觀所體驗親證之法)、諸佛法。(問題3)
(3) 如來說最勝波羅蜜多,即非波羅蜜多(是如來所親證,並非一般人所說的波羅蜜多,一般人所說的不徹底[因當時外道亦說波羅蜜多],或執為實有);是故如來說名最勝波羅蜜多(是成佛的才能完全體驗的)。(問題7)
(4) 一切法者,如來說非一切法(一解並非世俗人所說的一切法;二解並非世俗人所執著說的有一件東西叫真如,真如並不是一件東西,世人又執真如是永恒無所不在);是故如來說名一切法(此名言是假立名稱的真如)、一切法(一切法實體)。(問題13)
(5) 善法、善法者,如來一切說為非法(非是求世間果之善法,或有漏法、非順無漏法也。),是故如來說名善法、善法(是求菩提之善法,或無漏法、順無漏法也)。(問題20)
摘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淺釋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纂釋 羅時憲纂釋
須菩提言 :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菩提即是覺,覺有,有滅,有滅即非有;覺無,無滅,無滅即非無。如是覺生非生、覺滅非滅、覺一乘非一乘、覺三乘非三乘,是故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有定法,眾生便執著菩提是有,取有,四相亦跟著生起。若云菩提是無,眾生便取著無,四相亦跟著生起。取有取無,執大執小,都是依真起妄,所以菩提是無定,不可執、不可著、不可取,故云「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有定法又是什麼呢?就是無為法。若有定法,定於惡,著惡;定於善,著善;定於有,執有;定於無,著無;定於小乘,執小乘;定於大乘,執大乘。無定,則無執,故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菩提只是一個假名,如來說種種法逗眾生種種機,對業障重的眾生教以念佛觀,對散亂的眾生教以數息觀,多欲的眾生教以不淨觀,愚痴的眾生教以因緣觀,瞋恚眾生教以慈悲觀,是故如來無有定法可說。維摩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佛以一音說法,小乘人聽到的是小乘法,大乘人聽到的是大乘法,所以佛初轉法輪時,五比丘證阿羅漢果──是小乘法;八萬諸天證無生法忍──是大乘法。
聖一老和尚法寶研究學會編制(www.shengyimaster.org)
金剛經 第七品 無得無說分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第七分 得無所得,說無所說
“須菩提,你怎麼想呢?如來真地得到了無上正等正覺的果位嗎?如來真地有法可說嗎?”
須菩提尊者回答:“按照我理解佛陀所說的法義,並沒有一個確定的法叫做無上正等正覺;也沒有確定的法義,如來可以宣說。為什麼呢?因為如來所開示的法義,都不應當執著,也無法準確地描述。它們既不是實有的法,也不是虛無的法。道理何在呢?因為一切解脫的賢者和聖人們,只是因為對於無為法證入的深淺不同,而顯現出了表像差別而已。”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超然法師) https://zhuanlan.zhihu.com/p/20281339
白話畧註:
「法」根本是無可說出來的,一旦說出來就不是「法」的原貌,但人間佛陀只能用言語去傳揚,所以,「法」是從無可說中說出來,我們首先要了解這一點才能好好學習。為什麼經(《金剛經》) 中一時說 “非法(非完全實有)”, 一時又說 “非非法(亦並非一切皆空[沒有])”呢?原因是世人一向不是執“實有” 就是執 “沒有”, 執著“實在”的或“一切皆空”, 除此並無第三樣的心理狀況!是嗎?再說明一些就是除了“有” 和 “沒有” 之外,並無 “亦有亦無” 、 “亦不是有亦不是無” 、 “有與無二者都是” 等等的概念。佛法的中道是叫大家不執“實在有” 和 “實在無”二邊,所以不應「執」
“實有” 的「法」(緣起),也不應「執」“實無” 的「法」(緣起) 。在這裡,我們禪修的實踐,當已經稍為學習過「緣起」的大綱之後,把重點移到我們為什麼常「執」「實有」或「實無」的層面上思考,進而知道應該「不執」二邊!即知道「緣起」而不要執著「緣起」為「實有」的「法」(「知道」也只是知道而己,並不代表能做到)!這是《金剛經》用文字來說出不可言詮內容的重點。
有一個很值得再三思考的問題,我們於六觸入處的第一個印象,必然是「偏計所執」的“實有”或“實無”(你不可能擺脫歷劫以來的串習性) !經過學習佛學及禪修,知道有「緣起」那一回事,於是第二念可能想到事物的生滅皆因「緣起」,但在思路過程中,你一直還是用著「偏計所執」的“實有”或“實無”為基礎去建立自己內心所認為經己是「緣起」的「依他起性」,由「偏計所執」為主要見地所堆砌成自以為的「依他起性」,二者糾纏不清,實在由始至終還習慣性地依戀,並且逗留在「偏計所執」的薰陶之中,你和我都一樣。
另外,把那「不執」二邊擴展到例如「善」與「惡」的領域,由於世間的「善」是有漏雜染性質,即某人某時某地所認為的「善」,行於另外的人、時、地,則可能為「惡」;而且行善者所抱的仍是不完全清淨的心,所以,「梗執」所認為是「善」的事情,其根本立場經已是錯!因為世間的「善」與「惡」只是相對的一時存在。當世間有漏「善」(惡) 被加上「執著」的心態,任憑怎樣玩弄那外觀的表達,亦都為偏計所執,陷入於所有善(惡)的繫縛當中。下一次當你行「善」時,當學習瀟灑地不執為「實」(「學習」亦並非說能做到)。“不執為「實」”並不是沒有世間的「善」,這點希望大家明白。
就算沒有閒情去細讀及詳思以上經文及理論,這裡有一個簡單的總結,世間事如鏡花水月,智者知其緣起不執為實,這是心理事實。那麼對於執著夢幻泡影的心理,那份執著之心,正如執善惡等相對的事,是否又以之為實呢?學佛是須要用思考力的!能仔(音[子])細思考的修習者,就算錯了,也在正確的道路上;相反,不經思考而謹想獲得成果的,不如睡覺去好。
寫到這裡,要兜一個大彎回到起初的點去思考了,以下的三段文字,叫你不要走出自己的能力範圍,你我都一起共勉: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做不到對什麼都不執著,但是我們可以執著善法。「不是連善法也不能執著嗎?」這也是一種方法,這叫以妄治妄,以毒攻毒。若是你做不到不執著,那就先執著善,然後去對治惡;先執著修行,然後去對治煩惱習氣。雖然這也是妄想,但剛開始時是可以有的。
有的人認為:所謂不執著,就是什麼都不能做。這是錯誤的!這本身就是執著,執著「不執著」了。當最後真正不執著時,是自然就沒有執著了,這個時候真正回歸當初了,在那個狀態當中,本來就不執著,本來就沒有妄想。猶如晴朗的天空本身是沒有雲彩的,雲彩是突然起來的。你特意不打妄想,這本身就是妄想;你說不能執著,這本身就是執著。不打妄想、不執著,這是通過修行最後要達到的境界。
我們說坐火箭可以到太空,現在你是在坐火箭,但是還沒有到太空。當你到了太空時,就是另外一種境界、另外一個世界了。既然你現在還在地球上,還說不到太空的境界。所以,你不能現在就說「不能打妄想」「不能執著」「一切都要放下」。你能做到嗎?不可能不打妄想,不可能不執著。怎麼辦?你可以打妄想,但是要打善的妄想、打修法的妄想,特別執著善法,特別執著修行,要戀戀不捨,不能有滿足。這樣「執著」下去,最後才能達到「不執著」的境界。
達真堪布:不要執著「不執著」 https://bestzen.pixnet.net/blog/post/600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