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因果報應在日常生活中的詮釋》

     一般在文字或口語中寫出或說出來的所謂「因果」行為,因果之先後,因的行為有善惡好壞之分(身、口、意) ,而所受的果,由善惡的前因所造(往昔所作諸業),為潛藏的種子起現行。一是 善有報,惡有 ,二是 善有報,惡有 。前者曾作善惡行者,行為及情境瞬時反映並潛伏於心,成意識根底之物,為生(今生或後世)之氣質與傾向,遂抱慈愛或殘暴之念等,完全為追隨于心理的事實的因果,即屬於所謂同類因果。又經異時類及變異因素,於反動的顯現如後者的 善有報,惡有,正如投生於五六趣、貴賤貧富階級、自身強弱壽夭、遇苦樂順逆境助緣等等,即所謂業之反動顯現,果的本身並無行為上的善及惡作為,只具受者的樂與苦(至於原始佛法所說的無作無受者,則是另外一個話題) ,為附隨賞罰之異類因果。

     雖然佛家特別強調因與果的關係,其實耶教何嘗不是:

  Luke

6:31 [hb5]      

     [kjv]         And as ye would that men should do to you, do ye also to them likewise.

     [bbe]       Do 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to you.

  Matthew

7:12 [hb5]      

     [kjv]         Therefore all things whatsoever ye would that men should do to you, do ye even so to them: for this is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bbe]       All those things, then, which you would have men do to you, even so do you to them: because this is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從文字上去解釋,始終會覺得不如親自實踐的把觸,至於怎樣透過日常生活去理解?則必須以思惟的觸覺,前後反複不斷地推敲。

     作一個實事的比喻,如果一個賭徒在賽馬日當天,在報攤檔買了一份報紙,隨即打開來讀,他的眼睛和腦中,往報張版面所尋覓的,還會另有其他新聞嗎?更細緻去描述,另一個準備下注於足球搏彩的賭徒,當他打開報張的體育版,就只有全神貫注地留意著各隊的賠彩和勝負的實力;而純粹對足球體育有興趣的人,他們也是留意於各隊的勝負實力,但腦海中並沒有賠彩率的浮現,那兩類的不一樣的關注,令心形成很大的分別。

     思考以上一段文字的內容,是否會聯想到,如果有一個很喜歡在店舖偷竊的人,每逢走進一間店舖,又看上自己喜歡的貨品時,與以上描述睹徒打開新聞紙時的心態,是不是會有異曲同工之設想,其他的事物他們都會視若無睹了!相反,沒有立歪心的人,在店舖中逛一逛,腦中卻完全不會現起偷竊之欲念。

     再以殺為例,喜歡殘忍殺戮的人,不論生命是何種形式的存在:魚、蝦、蟹、馬、牛、羊、雞、犬、豕等,一概見之欲殺為快,有些人是因為嗜生劏的鮮味,另一些卻專以捕殺的過程為己樂!各各同樣都把自己的喜好建立在對方的痛苦之上!知道平等對待生命,並且用悲憫心去憐惜萬物的人,他們對於殘殺血腥的事,無論以果腹或愉己為由,皆不曾想到殺害其他生物,對如此殘害生命的勾當無動於衷,反之內觀平等,慈愛護生。

     以前曾有一位相信是道家的朋友,想領畧一下佛家的靜坐,於是來到我家交流,之後的數個月,他曾向我表示,那段日子忽然遇上很多關於靜坐的資訊,為什麼之前未曾有過呢?這種經驗,正是日常生活中,因與果的最佳詮釋。日常生活百般的大小雜事,看把關注投向哪一處?心是一個可以把外境(包括記憶)放大或縮小萬能神變的儀器,遇不遇到全皆因放大和縮小的關係,唯一可改變那種狀況的辨法,還是自心的明覺!

     從打開一紙報張說起,談到生活上的行為,道家的友人談靜坐,舉一反三,個人在生命中的所有做作,唯經過意識上的篩選去思考、判決及行動,通常一般人的意識,只接納外來所有資訊的一少部份去篩選(比方說是少於百分之一),而篩選過程當中,又只剩下極少的部分(亦少於百分之一,只能這樣作個比例) ,於是,個人的意識,便傾向喜愛歷來受抉擇而定的習慣行為,除了把可意的行為模式放大之外,更縮小所有其他自己所壓惡的資訊。

**勿以為可以收納所有百份百見聞覺知的外來資訊,再以自己的意識去作出抉擇。覺知力較強的內觀者,雖然他們仍和所有人一樣,意識所篩選出來的只低於千萬份之一,但所不同的,是他們知道那個問題的所在,而不自以為必然地去爭逐

     人受自我意識的行為影響熏習,儲存在心識中,自然不自覺地,在任何時間及空間,一旦適當的因緣條件出現,便會生起那種由習性而驅使的作為。那種由意識驅使的行為,是會一向盲目地跟隨著以往曾抉擇的習性,一直如夢幻般陪伴著生命的所有舉動,就如同賭徒打開報張 只能看到馬經而忽略了其他新聞,慣於在店舖內偷竊者手癢難忍而忘卻嚴重後果,嗜吃海鮮和生劏肉類的人執意必要親眼見到血肉淋漓的掙扎才快等等,他們意識中的專注力,全在不斷加強當中的欲望。

     意識的模糊狀態(無明)令人不由自主,內在儲存的習性更無管束地活躍,所有其他非習慣性的影象都被排擠,只有最有影響力的,在遇上條件因素時可以顯現,那就是正如打開報章的人,閱讀的人究竟專注於賭搏還是文章?行於店舖的人,喜歡竊取還是欣賞購買?見殘忍殺戮的,立即想到新鮮可口還是悲憫從來?於是,習性就緊緊擁抱著生命,生命就是習性的顯現,例如見殺而極喜的,可以繼續先前的遊戲,但自然規律就是,殺與被殺的角色很可能互換!願主保佑或阿彌陀佛都沒有優待的份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