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 星期二

《長壽是一種懲罰》

      巴金是中國近代文壇最長壽的文豪,他曾經說過:「長壽是一種懲罰。」說這句話的背景,是巴金年高長年臥於病榻上,見着一個又一個至愛的親人離他而去,他真切地感受到長壽是一種痛苦,長壽對於他來說是毫無意義的。

    「長壽是一種懲罰。」不單只是長壽,如果只「享受」著歲月的虛度,生命每延長一天都是 懲罰,如果想想在此期生命臨到終結時,什麼可以擁有及一同帶走,稍為對於生命有多少智慧的人,會清楚了解這個事實。

    生命的意義,如只在於工作前途、種族溫情、名聲權位、世間利益、盡情享樂的等等事,臨終時通通化作輕煙一溜去,什麼都沒有了!那麼,逆溯解拆今生從何而來,而為什麼得到眼前身心和相處環境的狀況,大概隱約地曉得,自己能從上一期生命所遺留下來的寶物,只有存在心識的智慧記憶,除此之外,一概最終亦將會雲煙消散。

    生命中所有事情,其本質都是不完美的,生老病死的過程固然是不十全十美的終歸於盡,就算一切很享受的快樂事,過多了也會覺得是苦,所謂樂的事情,真實的來說,是苦中作樂,並無任何真正純粹的快樂可言,這是比較有覺察性的人才能感受得到,但此亦是通向尋找生命智慧的門匙。

    尋找生命智慧,融入當中的人,一生都悅在其中而不感困倦,至死也不厭其長短,因為他們知道,生生世世的存活,意義並非計較短與長的日子時間,或獲得多少的成就和歡樂,而是能夠放下若干的無明與貪瞋,所以,真正渴望智慧成長的人,都會遠離於塵世功名利祿的追求、吃喝玩樂的能事、喧鬧繁華的璀璨、燈紅酒綠的虛幻、人士是非的糾纏等,他們的心境,抉擇安於與智慧增長有關係的事物,靜靜地思惟,其他的都不大感興趣。在世間一般人的眼中來說,那些尋找生命智慧、逆俗流而往的人,他們對世間事物的價值和生命意義,活像愚蠢和可笑的笨人;但在燃點著智慧之火的人心中,一般人真可憐可憫,因為他們都背負著生命路途上一籮籮的石子,而且愈載愈多的重擔,令身心極疲累至死,一無所有,直至灰飛煙滅!

汝哭死別嘆生離
我笑生死如遊戲
生者看死徒傷悲
        死而再生又是誰?


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令人知道》

 

為什麼 知道 不知道有大分別?

知道了有猛獸出沒的森林中行走,因此會特別小心,不知道的不會!知道某類食物對自己的身體有害處,因此少進食或拒絕進食,不知道的不會!乃至知道人命短促,於是把握短暫的生存日子,做自己心中認為恰當的事:對整個世界乃至人類社會作有益有意義的,或吃喝玩樂盡量去享受時光! 

以下所寫的是關於完全 臣服 的知道,普通用口隨便說知道的,其實是很表面化,骨子裡未必就了解此事的因果關係而在思想上有所轉變,甚至付諸行動。“臣服”的知道,是明白事情的前因後果,清楚怎樣的行為有可能導致如何的結果,這個經過思慮的 知道 ,和口說而實不知始終由來的想法,完全是兩回事。

我們作為人的父母也好,作為丈夫、妻子也好,甚至朋友或師生之間,直接去指出他人的 過失處,干犯走進他人「內心私有的禁區」去胡亂摸索,就算給你一次勉強得逞,此後不旦補不了這樣的過失,兼且不得其門而出,終被對方毀卻尊嚴而再無能為力。如果能用對他人最合適的方法,不帶任何壓迫力的,把因果關係陳述,令對方 自己 知道自己的問題所在,這種首先不冒犯他人「禁區」 的表達方式,就算不能好好地令對方接受,自己也能輕鬆地找得到進退處,因為你一心只想令他 自己 知道 ,然而在他內心的私人 「禁地」 ,未必找得到你蹤影的立足點,所以,任何勸勉一旦去到對方 「禁區」 邊沿的範圍,就必需掉頭返回自己所處的立足點,切莫強行冒犯。如果知道或加以試探得知對方並接受覺察、自知和因果關係的道理,那索性不提還是最佳方法。

當然,要幫助一個覺察力不強的人去 自己 發現 自己的問題,就正如告訴一個出生以來便盲了雙眼的瞎子,彩虹的顏色是多麼美的困難,那麼,為著達到幫助「盲人」的目的,首先便要把「自己的雙眼也弄盲」,到那個時候,必定有辨法去幫助那些「盲人」,利用與他們同理的方法,去 欣賞彩虹的美景。

如果他確實明智,他不邀你步入他智慧的宮室,毋寧引領你達你自己心智的門檻。
If he is indeed wise he does not bid you enter the house of his wisdom, but rather leads you to the thresh-old of your mind.
《先知》The Prophet - 紀伯侖 Kahlil Gibran
 

修行的第一步是要: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同時,要覺知自己正在做著它。
the first step in spiritual growth is to do what we love to do and to become aware of doing it
《慧眼初開》Beginning To See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