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 星期五

《以法為贈禮 --- 生命十法》


    “以法為贈禮 其一:生命除了必定走向死亡之外,並沒有絕對必然的事情。因此,我們在度過生命中的歲月裡,所遇上萬千星羅棋布的事物,不要用預設的觀念去認為應該是怎麼樣才合適,只要知道世上所有一切都無有必然,我們對於生活的態度,隨即更新覺醒,亦放下了腦海中的一分煩惱負擔。

    “以法為贈禮 其二:所有事物的存滅,皆藉條件的聚散而決定條件的和合與消失,不會依我們的主觀意願,我們頂多為有利的事物,創造影響達成的條件,或為有害的事物,損減影響生起的條件,至於自我主觀的意願,那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當事物變易中自有它們的因緣複雜性,一旦結果走向與我們意願相違的方向,愈抱希望就愈容易受到情緒的折磨。事物依因緣條件而聚散不定,恒常變易,這是世間定律。

莫執事物的存與滅為實在,也不拋棄眼前因緣和合的相待影響;把因緣規律守置於愛厭分別心中的門去觀察所有事物的無常性,從遠離貪欲中解除結縛的困鎖。 

以法為贈禮 其三:生命中所承擔著的,苦樂非樂,樂盡苦來。生老病死,榮辱貴賤,壽夭窮通,愛惜離別,稱譏毀譽,愈高愈沉痛,愈樂愈悲孤,無人可倖免,平等沒偏頗。世間之事,苦事繼續不斷就必然是愈來愈是苦,任何色聲香味觸的欲樂,不停的享用就變成極累極苦,而作樂後,也能感受到失去落寞之苦,始途異而終結果相同,所以,任憑怎樣去稱許讚頌人生的樂事,它的本質仍是苦,其理在此。明白苦的源頭,透徹生命的本質,當生命中的樂事降臨,我們一樣可以高歌,但因為了解苦樂的本然,我們對於苦的感受,反而平衡了不知幾許的多,甚至完全沒有那種逆來順受的感覺,這就是遠離纏擾的平和安樂。 

    “以法為贈禮 其四:用「平等的慈心」去觀待萬物 (什麼是「平等的慈心」?是指不因某某對己有利益而偏好,亦不因某某對己有怨而偏厭,這是在以「法」的角度和心態去觀待)。用什麼心態去對待所遇到的人、事、物,首先反映入自己的心,影響薰陶自我的識,日久成為習氣,那些習氣生起又再影響我們對待事物的心態,型成不斷的循環。於是,善惡雖無文字絕對的兩極,而心識所放射出來的引力,印跡在久遠被遺忘了的古老圖騰符號,卻仍若栩栩如生地,眼前隱約像在夢幻中交接著因果的關係,無論千百劫的業,都要點滴交待清楚。如果你能看懂以上一段文的內涵,即可明白,亘古以來,聖者們皆同說如此這般的事實。

生命是否平等,視乎怎樣去看待,就像甜酸苦辣,各各口味不同,唯有自己才知道。喜歡令其他生命受痛苦的,加強苦的條件因緣,就算慨噓唏不已,未來所面對的必然是苦,雖然當受苦時早已經忘了那個因,但那個因卻仍深刻地跟隨著心識,是自己給予自己的詛咒,自己亦必須受用。如果抱著使他為樂的慈心,當即已是無比的快樂,不斷延伸的慈悲,反複增強光明的正能量,陪伴度越世間的苦難,戳破生死的恐懼面紗,生命就另有更深遠的意義。 

以法為贈禮 其五:敬拜困苦與危厄莫慕讚譽、榮耀、富足、強壯、成功、出眾、享受、奉承、諂媚、吉慶等而就近;復當困苦、危厄、飢餓、不足、譏諷、奚落、錯誤、失敗、病患、羸弱、貧賤、孤寂等為敬拜對象而不嫌。難為嗎?修心就是這麼樣的一門不易事!苦的,要它不來它偏來!負面的,你不願意接受也無可避免!不過,在鍛練心靈的角度來趣向,能夠不逃避負面的事情而實際地知苦的內容(不是文字上的),甚至經歷一千幾百世也未必可以達成的珍貴!愈苦愈負面的遭遇,愈能使人及早覺醒!在修行路途上奮勇直前!極其可貴!

迎接苦來時,只是單純地知道那是苦的感受。知苦,但不要加上任何自己的意見。 

以法為贈禮 其六:放下自己的身體和眷戀。我們每個人,自出生那個時候開始,都以維護自己的身體為首要,殘缺的身體不能如意地行動,沒有了身體也就什麼都不能擁有,那麼我們究竟能擁有什麼?包括自己的身體?真實的答案是什麼都沒有!每個人的身體只能存在世上一百幾十年,任憑公候將相或王孫貴族,現代醫學如何倡明,最多給你延長一兩十年,規律就是沒有不滅的肉體!如果能及早通達這一件事,兼且在心中能夠真正地放下「我永遠擁有自己的身體」這個主觀不實在的願望,那麼一時乃至以後都會顯得安樂輕鬆,並且在身體出現變化時處之泰然。於是乎,從「我的身體是短暫的旅舍」出發,也會了解到,生命只是一個感覺和感受的流程,而曾經戀棧的人、事和物,過後都只不過剩下記憶和經驗而己,子女夫妻眷屬如何的相親愛,怨懟仇家如何的至死不相往,也都只不過是數十春秋之陰晴雨霧,始終雲散煙消!來的時候不拒不厭,去時又有何可悲呢?因為我們皆是驛旅之客!始終歸於無有! 

以法為贈禮 其七:人生唯一的意義是學習,除此之外,別無其他。至於學習什麼?向上或墮落?怎樣學習?又是另一個話題。學習的能力,全有賴於「覺察」,寶貴的「法」從身旁流過,如果完全欠缺覺察力的人,他們就是懵懵然而不知;覺察力不強的,他們只有能力去接受一小部分;另外有一些人,世間聰明有絕頂,然而他們的覺察力,打從俗世利益的觀點上出發,每每誤解了「法」的真義。有人從黑暗走向黑暗,有從黑暗奔向光明;有人從光明走向黑暗,有的始終行於光明。能以覺察力和正念抉擇光明趣於大道,才是真正的勇者。 

    “以法為贈禮 其八:餽贈與接受。這個稱為 餽贈 的意義,一是在於知道對方需要那件贈予之物,而自己又不再需要,或需要的程度不及對方,於是把它餽贈。二是知道那件物件的好處,亦希望與對方齊分享,此等都稱 餽贈 。如果自己不喜歡而又用不著的東西,預備將之棄掉的,可以稱為 準垃圾 的,恰好有別人合用,於是把它給予別人,與 餽贈 原本的意圖是有一些差別。用歡喜心與他人分享,好像把長久寄存在自己的物件送還給主人一般恭敬及圓滿,那種出自內心的喜悅正能量,和「解決」即將丟棄的廢物的行為,有很大的分別。另一方面,分享了餽贈給予別人的歡喜心之後,莫把這個行為惦記在腦海中,不要將餽贈變成心裡的一種負擔,就算日後別人提起,自己也應該採取輕描淡寫的態度,不必再在記憶中加強那個印象。 接受的藝術是感恩,來自他人所送贈之物如何並不重要,那怕自己用不著可轉送別人,感恩心的常存,卻是接受餽贈的精髓所在,平常人誤判,側重於他人送贈之物,那就平白喪失了感恩的良機。雖然感恩在接受,但日後在人前再提起,你以為用美言來道出謝意,可能又會影響到別人再次送贈該等禮物的沒完沒了。

    “以法為贈禮 其九:常懷感恩心。不在於某人某事某物,心中感恩溢滿,因而常樂知足。不單只對順境感恩,當逆境來時,同樣感激,因你在該時該地的當下,值得逆境的眷顧,你以感恩圖謝,是最恰當不過的。以厭惡逃避的心態去對應逆境,增添多番的煩惱和憂慮,煩惱和憂慮的擾亂,有時還多於面對的逆境;就算不能抱以感恩的心,知道眼前的逆緣逆境,要正面地承受和度越解決,不助長畏避煩厭的心態,亦即減輕了煩惱和憂慮的惑亂。

    能以感恩的心面對順逆境,智慧由此生起。 

    “以法為贈禮 其十:不求前後際意思是說,遠的不去追尋究竟前生怎樣,自己及他人(親友) 以前生生世世的事,都沒有辨法再掌握,知道了也是徒然無用處;近的是今生曾經作過的一切,或許只在回憶中記起,也不能在追悔中改變結果。未來也是如此,莫為來生去安排什麼,不要過份為今生的未來事去粗心 (活在今天的社會,不能不為將來打算,不要過度憂慮就是) 怎樣生的就怎樣死!我們只能在當前的一刻存在和思考,應該好好地利用每一個生存著的片刻,活在最可以珍惜的當下,念念不忘失,不求前際,不求後際,就是至高無尚的崇拜。

    以往因無知曾經作過的錯,如今要深深地懺悔:「往昔所作諸惡業,皆因無始貪瞋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20160101
 
 陰晴雨露只問天  生老病死本自然
 平等最是閻王路  不用花費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