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基督教徒所行的佛法》

   
 
     我在居住的屋苑及社區,結識了不少鄰居朋友,當中較多來往及有深刻印象的,十之八九是基督新教徒。這原本就不是什麼奇怪事,然而,撇開他們可能常掛在話語間,萬事皆歸向他們的「主」,或有無意之間想向我表達傳福音的訊息外,其實與他們交往,常感受到來自宗教洗禮的感恩,令人覺得他們從基督精神中,生活出真摯與誠懇,他們有禮的談吐舉止和儀態,在現今虛浮動盪的脆弱人性關係當中,特別使人從心底裡生起一份尊重,他們成為基督的門徒,在人間作出好榜樣。

     人性原本就是要接受規管的!沒有戒規的人性,很容易墮落和作出越軌的事情,原因是一般人的覺性不足。就算所謂宗教之徒,一神教的總是以排斥別人的神或無神論者為首要,如果寬容地接納他人,豈不無法突顯自己(的「神」) 的絕對尊崇地位,於是,信徒的心理也有必要被安置在一個與別不同的宗教高地,亦即信奉絕待至高無尚的神(上帝)。東方的佛教徒有點不同,因為佛陀老早說明他自己並非神,那怕後來怎樣篡改他老人家在生時的原始教導,也只有把神祇附諸佛教作為護持護法的地位,加上例如西藏及支那地區早有當地的傳統民間信仰,於是乎神神佛佛,支那大地更有倡導儒釋道三合一,實際上是利用融合固有的民間信仰,去達到宣揚佛法東來的目的!除此之外,漢人對於佛教,因民族性的好高騖遠,數千年來皆貶低原始佛法,而傾慕嚮往於後世祖師們所倡說的法門,形成分宗分派,以至我大人小,統類的各別,誇耀自門的境行果功德。於是,神教團體把他們的首要宗旨放在「我的神唯一」的基礎上;而東方的佛教徒,尤其是北傳支那一族,除有神無神之見或神佛不分之外,更多是將執見套在你我祖師宗派的修證高低及修行之緩速頓漸分別之間。同樣的我執,在不同的所謂宗教團體,演繹出百變花樣,其骨子裡深層的意義,根本沒有絲毫差別,其實都是 我見” (我的執見) 的作用

     漢地的所謂佛教,自從西元前後從印度傳入中國,因為是外來的學說,要收廣泛弘揚之效,遂與本來在支那地區流行的民間信仰例如儒教、道教及一般傳統神祇合流,支那人千百年來最懂得講求運用的手段,就是圓融,說明白一點是統,再說清楚點便是不分是非青紅皂白地盲從附和,糊里糊塗地信奉,除了極少數鑽研佛法之士,其餘大眾的信眾,只唸一句喃嘸阿彌陀,講到佛法,最先奉上的,就是祖傳那一套,其實都不知道是神是佛?日常辦事或待人接物嗎?也就是祖師爺和混合傳統迷信流傳下來的一貫作法,橫豎向來行之有效,說得出來的口頭禪既多的是,最適合華人社會的制度,玄虛及叫囂,是否佛法,不必深究了!說什麼「因緣條件」,只要眼不見為淨,過程無必要理會!

    還有一類自稱佛教徒的,對別人很多時候都用上佛法中的準則去衡量,但在自己的思想及行為上,放在自我、傳統、寬容和隨俗的標準,於是口說的語語皆是經典所出,一旦盤算到對己有利的事情,則小小事可過去,愈大利益就愈自私。

    西方的社會,對事情大多用邏輯推斷當中的過程,在中國人眼中,他們看起來好像很不合人情?但事物的理從因緣中衡量,是法的依據;華人每每屈服在人的情面之下,作出妥協,這兩類對事情不同的運作方式,帶來的長期後果,就是前者能逐慚清晰地知道事情法理因緣的依據,後者則朦混了事,甚於誇張炫耀。難怪在台灣有出家人慨歎,現今東方的佛教徒,多不以佛所說的因緣法去了解事物,而西方的人多信奉基督,但他們所行的,反而是佛法(從了解因緣的法則去解決事情)

要不是對佛陀親說的法產生畢生難捨的興趣,我對於此時此地的佛教並沒有特別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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