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 星期三

《警察、賊、軍人》

     警察 除暴安良” 並不是必然的

    先想一想,如果有人想知道並且解破賊匪歹徒所作的罪惡,他是否要把所有關於罪惡行為的一切瞭解得比盜賊匪幫更砌底和清楚,才可以破案,於是乎,那一類人便會終日埋首陷入罪惡事情中去鑽研,只不過他們認為自己走在正面的一方,作為職業的工作去誘捕另一方,而事實上,他們的頭腦,深入罪惡中去抽絲剝繭,蠱惑當必更勝過賊匪歹徒,不勝過又如何去捉賊?愈是精練能幹的警察成員,就愈不自覺地陷入於罪惡的頭腦中。操如斯工作的人,腦海中必藏有正反和隱現的兩面,表現出來的是堂而皇之在社會上所謂行正義的一面,以維持社會秩序為口號,執行上級指令的任務;隠伏著的卻是賊性,與他捕捉的 獵物 ,有著同樣至更甚於對方傾向的罪惡頭腦,只是環境條件未曾許可實現而己,然而,這種潛伏著賊性暴力的習性,隱隱地等待時機,終於會被誘導出表面,成為比賊性更為恐怖的殘暴手段。

    若然還未十分清楚當中玄妙,這裡再說一個例子:所謂保家為國軍隊中的軍人,究竟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建設還是催毀?是保國還是侵略?愛好和平還是戰爭?表面上是保國及建設,這或許是從自己的一方來說(也未必盡是,看8964便清楚) 在軍隊的訓練中,主要項目是殺人和催毀,雖可稱為 殺敵 ,但殺敵即殺人,要不斷演練各式各樣的殺人武器,如果訓練軍隊不是用來參與殺戳的,那實質是救護隊而不是軍隊了,能夠以軍人為職業的,他們的長處就是殺戳,所以,作為軍人,保家為國及建設可能是一個正面的宣傳訊息,但隱伏在他們的腦海中,必定充滿殺氣!這就是一體的兩面,無可避免。退役的軍人,最佳的出路還是當殺手或成為恐怖份子,因為他們就是被訓練成殺戳的武器,正面與反面也是隨機而定;轉當保鏢的亦大有其人,意思是用一頭曾受軍訓的凶悍狼犬,去嚇怕想對其主子立心不良的其他人。在美國,許多退伍軍人頓時變成失業漢子,甚或流浪街頭,就是因為軍人的職業殺人長處,很難在和平建設社會中找到一個合適的安置所。

    在五六十年代,先父當時是香港警察,他曾說過兩句話:「社會上一般的行業,是不會聘請當過警察的人。」現在回憶起來,也有道理,因為那時的社會大眾,已經知道寧可聘請一位坐過牢有案底的盜賊,因為他可能會改邪歸正,但也不願請一個可能比賊更壞的蠱惑傢伙 ---- 警察。
 
15-10-2014 香港警察濫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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