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 星期五

《從貪欲談到覺察、覺知及人間的情與愛》

     人生所有事的抉擇,全賴我們自己的標準如何?

    如果處於不講道德「貪」的主流風氣中,正直的人能否自處一生不受污染?現今支那地區,一名小小的縣委就可以擁過億元的身家。無論從對、錯或根本不能用對錯的準則去認知,它們在心中所生起的思考過程,每個人都可能不一樣,但對逆其貪污主流方向的處世方式,心中必然確立了十分堅定的立場,才可以貫徹始終。舉一個實例,先父在五十年代開始當香港警察,也曾經是便裝CID警長,那些年代,香港全警皆污(),獨我父始終分文不取,同僚們個個大魚大肉黑金載滿,不吃黑的雖然能夠心中堂堂正正兩清風,可是不論工作及下班都被同袍孤立,想像在當時的情況下,長年累月,每天他工作時所承受的壓力,並非用文字的「舉步為艱」四字可以清楚描述!後來退休時,他的退休金還不足購置一個二百餘方呎的小唐樓,就知道他當差的清廉,但所付出的代價則是賠上了一生遭受白眼、排斥和窮困。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與老父同期同級的華探長們例如藍剛、呂樂、曾啟榮(曾志偉父)等,悉數帶大量貪污得來的黑金偷渡逃往台灣,直至終老亦不敢再踏足香港,那時雖然老父毋須擔心被查,但此亦後話。

    我曾在學校禪修班與家長學員討論過路不拾遺的問題,某天如果見到一元硬幣或一百元紙幣在荒野路邊地上,可能心中仍能保持覺察力,知道路旁有錢之後,隨即覺知不好起貪念(或許此刻貪念不足以掩蓋正念);但如果有十個一萬、一百萬甚至上億元呢?想像當時自己的生活環境貧困,病苦交煎,如果沒有強烈的正當意念,平時在人前人後,心中偽善不起貪的想法,必定會被「金錢可以即時幫肋解除燃眉之急」的設想壓服,說服自己去拾遺不報、據為己有的藉口多的是,橫豎最重要是那處周圍是否有人或閉路錄影;而拾金不昧的理由就只有「正念」,那麼索性請「正念」去一次更衣(洗手間) 好了!這個思考過程的結論也是十分正常的,一個沒有經過長時間行習正確意念的人,就算他的覺察和覺知能力怎麼強,在日常生活的獨自行為當中,亦會令他選擇一個先對自己有利的做法。現今這個世代,只有極少數久歷修正行作為內在標準的聖賢,他們並且不以財帛金錢為利養者,才能運用正念引導覺察及覺知能力去行事,不受眼前利益所欺矇。如果未入流的普通人,唯有忠告而讓其自行反思,因一時貪念而起之因果關係有二,一是同類果,薰習了貪的心理,往後煩腦無盡;二是異類果,如是一念不貪,長養善心;並埋下來生世間福報的種子。今生因貧困而生貪,皆因往昔生命的無濟,今生因貪念而起的身口意業,又成為未來生貧乏之果報,令更為貧窮卑下,意識熾盛之時,三業種子隱伏,每當四大不調之夢魘、病魔糾纏或入膏肓、彌留或於死心狀態下,故思三業起現行爆發,成為惡龍鬼神顯現於眼前,莫待到時後悔晚矣!「業」是在人間所作而不為時代所賦予標準之內心能量,自我的審判是超越任何世界時空的範疇。無信?則什麼也說不上了。

     上述的界定,在一般人來說,文字上可能似乎易明,一旦實踐起來,如果沒有經過長時間修習正念的,確不容易不受利益所引誘,當大利當前的時,除了淹沒自己的良知之外,朋友兄弟等亦可以隨時出賣,甚至加害於他們也在所不惜,這是世界貪欲與自我混合無明之惑,若然能暸解到這些世間變易無定的關係,就會清楚知道天下間的所謂人際感情,它的真相,其實是一件十分脆弱的事!就算父子兄弟姐妹夫妻摯友等也一概如是,不相信嗎?就給你一些理由去思考,什麼是情與愛?它們是否包含了著「有條件」的相互給予?試想,如杲別的一方經已對你毫無情義可言之時,你獨自還會老是不願意嗎?你們的關係是不是恩斷義絕?兒子舉起刀來追斬老父,老父也能有愛心地引頸而遷就那大逆不道親生骨肉的舉動嗎?身為父親的可以「無條件」的為兒女犧牲?那怕只有在未知道孩子長大後是否忤逆?或許知道孝順的兒女才會作出那個行為,生兒育女是欲界人類為了自己的延續而「引入」的「自我代替品」,這個「條件」是我的延續,世俗一般稱許為偉大的父母愛,歸根莫不是 「孩子是我的延續」 的自我私想嗎?祖宗剩下來的身家遺產,兄弟姐妹在公堂上拼個你死我活,以前是父母弟兄姐妹上下一家人的親,現在誰的一家不想分一大份(甚至全數)?夫君(妻子)離去與新歡另築愛巢,往日所說的甜言蜜語和山盟海逝瞬間頓成傷痛之源了,還會為他() 犧牲什麼?

     人世間除了自己之外,所有情與愛都和「條件給予(交換)」有關,只是程度上的多少而己(沒有想像力的就無辨法) 。「我」是無始以來多生薰習的俱生因緣,其他父母兄弟姐妹乃至妻兒等是後天的「我所」,因緣一點也不及「我」親。朋友嗎?試想自己在什麼情況下結識到現在身旁的好友們?或許多是一起工作的同事,或許在某些場合認識的,但他們與你的關係都應該有一個特點,就是對事情想法和做事的方式,和自己有很多相共認可的地方,所以你們會覺得相處起來愉快融洽。其他的朋友呢?還不是在自己心中劃下了幾條界線,有些是比較普通的一般友人,另外當然會有自己認為是泛泛之交的平淡來往之輩;有些人第一次與你見面,你便會感覺到言談之間很不舒服,所以日後也不好再見,被迫在公司共事的就唯有少接觸。仔細思量一下,人的心時時刻在變,有為了利益,有為了環境的,一旦平日和你最投緣的摯友,把他那一部分與你共融的想法與做事方式改變了,而新的想法和做法,與你的背道而馳,那麼昔日好友的關係能否維緊下去?倘若他的行事方式和想法依舊,但如今他是你的工作競爭對手,那麼你們知己知彼的相處關係立即變為敵對的思量謀略。「朋友」這一類的人,屬後天極疏之因緣,友敵一體兩面,同舟可共濟,患難與擔承;富貴則難料,知我莫若敵!幾許恩義摯友終變不立之仇家,淡淡之交反而無此顧患,古往今來如是也。唯有佛法平等,朋友也好,仇敵亦一樣,相識和陌生都無別,誰願意都可以聆聽和受益,隨類得其解,能脫苦自在,均毋須任何預設交換條件之下給予法樂,也無有十方上下高低之別。

     最後要講一下,「覺察」和「覺知」是在整個心路認知過程中的動詞,二詞是用來形容先後次序的不同,前者是第一剎那的知道,在英文佛學詞典能夠找到最貼切的形容字是is aware, realizes” ,我則以為有時對於主動地去知道,或許可以譯為 “power of discovering/noticing”(發現、發覺) ,指意門所緣能引發心的警覺,但一切了別均未起「覺知」解釋為覺察而知道;體會” (莊春江工作站:阿含辭典),網上英文佛學詞典所譯的To know completely” 譯得很不好(佛門網:沒有說明來源),相信譯者是學者而並非修行人(在中英佛學詞典 “A Dictionary of Chinese Buddhist Terms by William Edward Soothill & Lewis Hodous則找不到這個詞的英譯) 是六識對事物(對象)的感覺作用,指對事物境界的苦樂感受作用,直至開始「察其善惡」的判斷作用。

    由本篇開始,一連幾篇在此簡略介紹關於禪修的通用詞例如「覺察」、「覺知」、「觀察」、「洞察」、「專注」、「觀照」及「正確的意念」等,日後大家便能夠清楚明白當中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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