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禪修的第一道門.下》

           上回說到, 有意識的專注 即「觀照」,是禪修的第一道門,對大部分人來說,相信很不容易明白,所以,今次再用另一些比喻的方式再解釋。  
        比方說一位上了年紀的爸爸,擁有豐富的人生體驗,看著兒子從小到大的成長,時刻想把自己曾經歷的體驗告訴兒子,讓他不要走上歪路,那個「觀照」的方式,就是用自己的意識,反觀自己的行為,包括內在的思惟活動及外在的行動,好像照顧小兒般去看護提點著自己,雖然那位自己模擬出來活似「第三只眼」的爸爸,從來沒有好像真正有體驗的前輩那樣給予正確的指點,但能夠知道如此「第三只眼」的人,必然能冷眼旁觀地看待所有發生於自己周圍的事情,日久培養出經常關注自己行為的心態,於是,由當初好像在自己心目中模擬出一個自我的反觀,逐漸變成一個真實用來觀察而反映(直觀)內外一切變易的「第三只眼」,很自然地運作,只是有意識地專注,對於所有身心行為,並沒有進行積極的鼓勵或批判性的譴責。 

 於是,就會像上次寫及那位當代印度哲人所描述的情況一般,在日常生活所接觸到的無論什麼事情,你和被接觸的人事物之間,那位 前輩 永遠冷眼旁觀地凝視著你與他們(人事物)的兩者,成為你的第三只眼晴。這樣說明經已是我想到十分簡單明了的解釋方法。
 
 所以,靜坐中有一道要訣,是若然有任何思想生起,只要自己不參予其中,好像作為旁觀者的心態,靜觀著那個念頭的來了又漸去,完全不要強加上自己的意見,把這個靜坐中的要點,融入日常生活中,擔當「第三只眼」,用來實際專注觀察,並且好像一面鏡子般反照所有思惟意念及外表行為的意識,就是「觀照」。
 
        來一個最簡易的概括,日常行住坐臥,只把百分之七至八十的注意力於面對的外境,時刻以二至三成的專注,留意自己語默動靜的一切活動中,這就是禪修的第一道門。例如於六入處感受到外來的衝突令自己貪或瞋心將起而未起之際,首先自己覺察到那個問題,於是覺知地觀察力轉導向內心,專注著受、心、法,此時觀照便隨之而起,一方面專注地觀察著外境(導致與內衝突之外因) ,同時亦關注於內心的念住,一心融合三者:外境、內心及關注於專注,這是有關觀照實際意境的最簡單描述了。

        另外,如果自己不加上自省的批判,究竟「觀照」是用什麼標準去達成更新觀念呢?首先我們要明白,「觀照」的本身並不包含一個任何標準,它只是如實地反映 自己身心的行為,於是並不以預設「觀照」能改變行為的方式,它只是在旁觀 默默地看著 不參與 不加任何意見 ,最重要的一點是你自己確實「知道」自己身心的行為及思想,只此而己。 
         平常行住坐臥,覺察、覺知、觀察、專注、觀照,可能是心路的過程,雖然有時並不能十分清楚地界定,例如專注於觀察、有覺知地觀察、覺知而專注,但都只能個別或二三齊起。在禪定中,當至近分禪(接近初禪的情況) ,身心開始進入統一聚合的階段,自己的心再也不是「旁觀者」(但亦非陷於其中),覺察、覺知、觀察、專注、觀照五者逐漸融和至「一」,初禪以後的情況是五者無需特地加功而任運揉合,而最能令意識知道的,反而是平日難以把觸的觀照,這種心理狀態將更為清晰伶俐地一直維持至進入二三禪(初至二及二至三禪之間內心所呈現出來的幻境可能有大騷動及起伏) ,進入三禪後,連入出息的呼吸都停止了,身心被晶瑩剔透所罩護,似乎與外間一切環境隔絕,只餘清晰的伶俐和觀照。 

6:22
[hb5] 
   
[kjv] 
The light of the body is the eye: if therefore thine eye be single, thy whole body shall be full of light.
   
[bbe] 
The light of the body is the eye; if then your eye is true, all your body will be full of light

《聖經》Bible  The New Testament Matt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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